Skip to main content

修寶鞋藝皮具維修服務條款

本條款及細則旨在保障顧客利益並維護修寶鞋藝公司的權益。顧客使用我們的快遞收送皮具維修服務即表示顧客已閱讀並完全理解本條款內容,並同意遵守其中的各項條款。

1. 服務內容
本公司提供快遞收送皮具維修服務,旨在對顧客的皮具進行維修和保養。
2. 顧客同意與退款
一旦顧客同意報價並進行付款,則不得無理指定終止服務、終止合約或要求退款。
3. 快遞服務提供商
除非顧客自行安排其他收送服務商,否則本公司將使用順豐速運(香港)有限公司進行快遞收送服務。
4. 費用支付
顧客需支付所有運費和保費(港幣$5 – 維修品價值之0.6%),相關費用的詳細資訊請參考《順豐運單條款和條件》及《順豐保價服務 – 條款及細則》。
5. 理賠規則

5.1 理賠申請資料
1) 顧客在申請理賠時,本公司有權要求顧客提供以下資料以進行審核,且顧客應當提供準確、真實和合法的商業發票;
2) 本公司可能要求顧客提供其他準確、真實和合法的維修品相關證明資料,如訂單記錄、交易記錄、海關申報資料、運輸資料、付款憑證等;
3) 本公司可能要求顧客提供其他維修品狀況的證據,如維修品的原始狀態、收件時的拆箱證明等。
5.2 本公司造成的理賠規則
1) 本公司僅對在本公司存放期間因直接原因造成的部分或全部遺失或損壞進行理賠,否則不予賠償。
2) 為了保障意外產生的一切賠償,顧客需要提供維修品的合法發票正本。如果維修品出現遺失或損壞情況且未能提供合法發票,顧客只能獲得不高於本公司報價之維修費的賠償。
3) 如果維修品因本公司造成損壞,則按照折舊率進行賠償。顧客在查詢報價時可以諮詢維修品的折舊金額。
4) 被賠償的維修品(在第5.2.2條列明),其所有權和相應的索賠權利將轉移給本公司,否則本公司有權調整賠償金額。
5) 如在維修完成後,顧客發現維修品有遺失或損壞,必須在簽收之日起的3個自然日內通過WhatsApp或電話通知本公司,否則顧客將被視為放棄追討任何索賠權利。
6) 本公司不對任何間接損失或損害進行賠償,包括但不限於顧客聲稱可能獲得的收益、利潤、利息、實際用途、商業機會、商業價值以及其他損失或損害。
7) 本公司不對超出本公司控制範圍的原因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損失或損害進行賠償,包括但不限於天災(如地震、氣旋、風暴、洪水等)、海關或其他政府部門的行為或不作為、法律或法規、暴亂、罷工或其他勞資糾紛、民間騷亂、通信和資訊系統故障或中斷(包括本公司的通信和資訊系統)、航空或道路交通網絡的任何干擾、顧客的行為或不作為(包括提供不足的資料)等。
8) 如顧客對維修品進行虛假陳述、虛假申報、偽造或提供不真實、不準確或不合法的文件,或維修品含有第5.1.1-5.1.3條列明的物品,無論維修品的遺失或損壞是否由本公司直接造成,本公司均不予賠償。
5.3因快遞方造成的理賠規則:
1) 本公司會在維修完成前後以及寄貨封箱前拍攝維修品的實際狀況。如果快遞公司造成任何遺失或損壞,所有責任均由快遞公司承擔。顧客需要在簽收之日起的3個自然日內通過WhatsApp或電話通知本公司,以便本公司跟進。
2) 本公司將根據具體情況協助顧客提出理賠申訴,但無法保證成功理賠。
3) 理賠規則受《順豐保價服務 – 條款及細則》約束,詳細信息請參閱順豐保價服務頁面
4) 該規則以順豐官方網站公佈的內容為準,本公司會不定時更新,但無法保證與順豐官方網站完全同步。

6. 如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規定被任何法院或其他有權力機構裁定全部或部分無效或不可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其他規定和受影響的規定的其他內容仍然有效。
7. 本公司保留隨時修改本條款及細則的權利,而無需另行通知。任何修改在本公司官方網站公佈後立即生效並具有約束力。
8. 本條款及細則的中英文版本如有歧義,一概以中文版本為準。
9. 如有任何查詢,請 WhatsApp (852) 5563 3608 或致電 (852) 2889 0335。

最後更新:2023年5月24日